为何会出现这么多义乌讨债公司而且能生存得不错?那是因为很多年来“老赖”太多。“老赖”为何这么牛?主要原因是法律问题。打这类官司效率极差,不要说民间个人,即使国有银行也不愿意打这类讨债官司。这就给义乌讨债公司的生存提供了土壤。“烂账、赖账、死账、三角账,账账难回;欠款、货款、贷款、工程款,款款难追。”跑路的借钱不还者,悲愤绝望的债权人,同样的剧情每天都在发生。债务纠纷频发催生出了一个不被法律认可的灰色江湖—讨债公司。在义乌,逾200家披着“财务咨询”、“商业咨询”等名头的公司,打着法律的擦边球、以软暴力的方式开展着代理“债务清偿”的业务。
1993年,国家工商总局出台规定允许成立“讨债公司”,但到1995年,公安部等部门又联手予以禁止,从这个“路线图”来看,先“放”后“收”中透露出初衷的良好和监管上的无奈。从多年来的媒体报道看,半地下性质的“讨债公司”目前不但生存得很好,而且因多自觉采用“软暴力”的策略,因讨债引发的殴打、囚禁等刑事案件也日益减少,以致雇请者给予其“追债效率高、讲信誉”的评价。虽然他们的存在是不合法的,但在客观上却对“老赖”造成了威慑、惩罚的效果,打击了“老赖”的气焰,同时给债权人出了一口气。从这个角度看,如果目前对他们进行严厉打击,赶尽杀绝,彻底“清算”,很可能会出现被欠债人破财又流泪、“老赖”却欢欣鼓舞、更加趾高气扬的局面。
从具体操作上看,把“讨债公司”赶尽杀绝也有很大的难度。只要市场有需求,就有人为此去冒险。更重要的是,讨债公司因为不合法而行为低调,“软暴力”的手段也很难让人分清是不是违法行为,而“老赖”由于自知理亏,对于讨债人的骚扰等办法也是尽量隐忍,并不想把事情闹大,更不想报警和求助媒体。所以,在现有法治环境下,“讨债公司”还会继续生存下去。
其实,在导致“老赖”产生的问题无法很快解决的情况下,政府部门也可以换一个思路,比如在吸取原来法律或政策缺陷和监管漏洞教训的前提下,国家重新制定新的“民间讨债公司管理办法”,不但允许其存在,还要对讨债手段进行更具体的约束,严禁超越法律底线。作为对政府、法律作用的一个补充的合法讨债公司,在美国、西班牙、泰国、奥地利等许多国家早已有了。